北坝镇北山村秸秆焚烧责任书
北山村广大村民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及省、市秸秆焚烧文件要求,经北山村村支两委研究决定,全年禁止燃烧农作物秸秆,违者将处500元罚款,同时,低保户、五保户取消低保户、五保户资格,一般户违反者取消粮食直补,情节严重者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。
责任人签字:
北山村两委
2017年1月1日